劳动合同到期后仍在工作,但未续签书面合同如何处理

~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书面合同而继续工作,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原合同条款仍然有效。单位应及时与员工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或告知解除劳动关系,若未处理则需支付赔偿金;如未缴纳社保,也将面临补缴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未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劳动合同存在。”因此,即使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书面合同而继续工作,也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原合同条款仍然有效。对于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员工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或告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未续签合同也未告知解除,那么单位应该按照原合同的条款继续为员工支付工资、社保等福利待遇。如果单位不再需要该员工,可通过解除劳动关系来终止雇佣关系。如果单位未及时处理,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仲裁或诉讼。用人单位也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另外,如果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也将面临补缴的问题。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为员工在职期间的社保进行缴纳。如果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用,劳动者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追溯支付补缴社保费用。

如果单位没有告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已经有新员工接替了原岗位,该如何处理?如果单位没有告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已经有新员工接替了原岗位,那么就需要判断是否存在双重录用的情况。如果确实存在双重录用,那么单位可以与员工协商退休手续或其他分歧。如果不存在双重录用,那么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对当前在岗员工进行适当的补偿,并与新员工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

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书面合同而继续工作的情况下,应按照原合同的条款继续为员工支付工资、社保等福利待遇。单位应及时与员工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或告知解除劳动关系,否则需支付赔偿金。如果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也将面临补缴的问题。另外,如果存在双重录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未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劳动合同存在。该条规定了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如果未采取书面形式,则依然视为劳动合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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