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华盛顿的负面影响。跪求!!!!!!!!!!!! 解答学生问题:华盛顿为什么容忍了他自己庄

关于华盛顿的问题~

  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1732年2月22日-1799年12月14日),1775年至1783年美国独立战争时大陆军(Continental Army)的总司令,1789年成为美国第一任总统(其同时也成为全世界第一位以“总统”为称号的国家元首。,在接连两次选举中都获得了全体选举团无异议支持,一直担任总统直到1797年。
  去世后
  华盛顿死后,他昔日的革命战争伙伴,国会议员哈利·李对他的称赞相当着名:

  华盛顿早年在法国印第安人战争中曾担任支持大英帝国一方的殖民军军官。之后在美国独立战争中率领大陆军团赢得美国独立,他拒绝了一些同僚怂恿他领导军事政权的提议,而回到了他在维农山的庄园回复平民生活。

  在1787年他主持了制宪会议,制定了现在的美国宪法,并在1789年,他经过全体选举团无异议的支持而成为美国第一任总统。他在两届的任期中设立了许多持续到今天的政策和传统。在两届任期结束后,他也自愿的放弃权力不再续任,因此建立了美国历史上总统不超过两任的传统,维护了共和国的发展。之后他便再次回复平民生活,隐退在弗农山庄园。

  由于他扮演了美国独立战争和建国中最重要的角色,华盛顿通常被称为美国国父。学者们则将他和亚伯拉罕·林肯并列为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
  在1774年华盛顿被选为维吉尼亚州的代表前往参加第一届大陆会议。由于波士顿倾茶事件,英国政府关闭了波士顿港,而且废除了麻萨诸塞州的立法和司法权利。殖民地在1775年4月于列克星顿和康科特与英军开战后,华盛顿穿着军服出席第二届大陆会议—他是唯一一个这么做的代表,表示了他希望带领维吉尼亚民兵参战的意愿。麻萨诸塞州的代表约翰·亚当斯推荐他担任所有殖民地的总指挥官,并称他拥有"担任军官的才能...极大的天份和普遍的特质"。因为亚当斯了解到,确保南方的殖民地能与北部殖民地合作顺利组成大陆军团的最好方法,便是推荐一个南方殖民地人士担任总指挥官。华盛顿在1775年6月15日经由大会选举无异议支持成为了总指挥官,虽然很舍不得离开心爱的维吉尼亚家园,华盛顿接受了指挥官职位,并宣称"我不认为我能胜任这个指挥官的光荣职位,但我会以最大的诚意接受职位"。华盛顿并宣称除了必要的开支外,不须付给他任何额外报酬。就这样,华盛顿于7月3日在麻萨诸塞州的剑桥担任了全殖民地军队的总指挥官。

  华盛顿在1776年进攻波士顿,利用稍早在提康德罗加堡垒所夺取的火炮阵地,得以俯瞰整个波士顿港,最后将英军逐出了波士顿。英军指挥官威廉·何奥下令英军撤回加拿大的哈利法克斯。华盛顿接着率领军队前往纽约市,预期英军将发动攻势。拥有压倒性军力的英军于8月展开了攻势,而华盛顿所率领的撤退行动却相当笨拙,几乎全军覆没。他也在8月22日输掉了长岛战役,不过得以撤退大多数的军队回到大陆。在接下来又输掉了几次战役,使得军队仓卒混乱的撤离了新泽西州,此时美国革命的未来岌岌可危。

  在1776年12月25日的晚上,华盛顿杰出的指挥重整旗鼓。在这场特伦顿战役中,他领导美军跨越特拉华河,突袭黑森雇佣军的兵营。并接着在1777年1月2日的晚上向查理斯·康沃利斯率领的英军发动突袭,这次奇袭振奋了支持独立的殖民地阵营的士气。

  在1777年夏天,英军发动了三路并进的攻势,一路由约翰·伯戈因率领从加拿大向南进攻,一路由威廉·何奥率领攻击当时殖民地的首都费城。而华盛顿撤往南方,却在9月11日的布兰迪万河战役中遭受惨败。为了击退英军而发动的日耳曼敦战役则因为浓雾和军队的混乱而告失败。华盛顿和他的军队只得撤回环境恶劣的佛吉谷艰难的渡过冬天。

  在1777年至1778年的冬天,是大陆军(和政治上的革命运动也是)战况及士气最恶劣的时刻,大陆军遭受了极大的战损和恶劣的生活环境。但华盛顿依然坚定着指挥军队,并持续向后方的殖民地大会要求更多补给,使大陆军能克服寒冷的冬天,逐渐回复士气。2月时一名曾服役于普鲁士军参谋部的军官弗里德里希·冯·施托伊本前来佛吉谷,自愿帮忙训练华盛顿军队,以使他们能在战场上能和英军相较量。施托伊本在佛吉谷的训练改进了战术和作战纪律,大幅增进了殖民地军的战力,成为了殖民地军得以摆脱乌合之众状态的分水岭。在佛吉谷的训练告一段落时,华盛顿的军队已经焕然一新了。

  华盛顿接着率领军于1778年6月28日的蒙茅斯战役(Battle of Monmouth)中攻击从费城前往纽约的英军,与英军打成平手,但英军分裂殖民地政府的企图于是失败了。由于这场战役的胜利,加上一年前于萨拉托加战役(Battle of Saratoga)中击败了伯戈因率领的入侵英军,情势逐渐好转,英军显然无法攻克整个新国家,因此法国决定正式与美国结盟。


  乔治·华盛顿 由约翰·庄柏所绘, 1780在1778年后英军最后一次的试着分离殖民地,这次英军集中于南方地区。华盛顿的军队并没有直接攻击他们,而是前往驻扎位于纽约的西点(West Point)军事基地。在1779年华盛顿命令5分之1的大陆军展开沙利文远征,对那些与英军结了盟且常攻击美军前线堡垒的易洛魁联盟的6个部落的其中4个发动攻势。并没有战斗发生,不过至少摧毁了40个易洛魁村庄,使这些印地安人被迫永远离开美国,迁徙至加拿大。在1781年美军以及法国陆军和海军一同包围了康沃利斯在约克敦的军队,华盛顿迅速前往南方,于10月17日接掌指挥美军和法军,继续围城战斗直到10月17日康沃利斯投降,10月19日,他接过了康沃利斯的投降宝剑。尽管英军仍在纽约市和其他地点活动直到1783年,这场战役成了独立战争最后一场主要的战斗。

  接着在1783年,随着巴黎条约(1783年)的签署,英国承认了美国的独立。华盛顿解散了他的军队,并在新泽西州的洛基山(Rocky Hill)向追随了他多年的士兵们发表了精采的告别演说[3]。几天后,英国人从纽约市撤退,华盛顿和殖民地政府重回城市,他于12月4日在纽约市发表了正式的告别演说。

  应该指出的是,华盛顿的战术毫无特殊之处,既无开创性、也对军事历史毫无影响,而且他常在许多次战役中都犯下大错。但他仍被捧为战争英雄,因为支持他的人们认为,由于他所主张的革命概念,美军也在战争中存活并持续战斗,使得美国得以维持独立持续至今。华盛顿一直躲开与英军直接的冲突,避免了美军决定性的战败或投降。他相当了解美军的弱点并且也限制了他们进行过于冒险的行动,并利用他勇敢的人格激励军队,使他们能撑过漫长而艰难的战争。

  华盛顿在战争中选择了正确的战略,如同古罗马将军费比乌斯·马克西姆斯在第二次布匿战争的战略,持续的拖延敌人将能使英国人如同当年的汉尼拔一样,"攻到了门外"但却"不得其门而入"。很快英国人将会了解到继续作战只是浪费资源,他们只能追击美军进行混战,却无法彻底捕捉到美军的主力。华盛顿了解到这场战争将会经由外交途径取得胜利,而不是靠著士兵们。
  在维吉尼亚家园:1783—1787

  农夫华盛顿 华盛顿指导黑人农奴们进行收割,地点为弗农山庄园1783年12月23日,华盛顿向邦联议会(Congress of the Confederation)辞去了他在军队里总司令的职务,邦联议会稍后并在马里兰州安那波利斯的议院召开了会议。这对于新生国家而言是相当重要的过程,建立了由平民选出的官员—而不是由军人来组织政府的先例,避免了军国主义政权的出现。华盛顿坚信唯有人民拥有对国家的主权,没有人可以在美国借着军事力量、或只因为他出生贵族而夺取政权。

  华盛顿接着返回弗农山的庄园,就在1783年圣诞节前夕那天的傍晚抵达家门。自从1775年因战争离开心爱的家园后,他都没有机会返家过。在门口欢迎他的是他之前曾向其许诺过会在8年内返家的妻子,以及4个已经能够走路的孙子女,全都在他离家的这段时间出生。战争也带走了他所扶养的继子约翰的性命,于1781年在约克镇的一次行军里发烧过世。

  当华盛顿离开军队时,他在大陆军团里的最终头衔是"将军和总司令"。

  在1787年华盛顿主持了在费城举行的制宪会议。他并没有参与讨论,但他的威望维持了会议的领导能力,并让代表团能专注于讨论上。在会议后他的威望使得包括维吉尼亚州议会在内的许多人相信这个会议的成果,而支持了美国宪法。

  华盛顿的庄园广达8000英亩(32平方公里),如同当时其他许多农场主一样,尽管拥有大量土地,华盛顿手上的现金都不多,常常四处借贷。在后来他成为总统时,他甚至得借款$600元以搬家到纽约以接掌政务。
  总统任期:1789—1797

  开端
  华盛顿在1789年经过选举团投票无异议的(获得了全部的选举人票)当选总统,他是历史上唯一一个无异议投票当选的总统(并在1792年再次达成)。第二名获得了34票的约翰·亚当斯则当选副总统。第一届美国代表会议(First United States Congress)投票将付给华盛顿$25,000的年薪—这在1789年是个很大的数目。华盛顿在当时大概是全美国最富有的人了,他在西部的土地有非常大的潜在价值—不过在那时都是空地一片。他婉拒了他的总统薪水,这也是他被视为古罗马公民英雄辛辛纳图斯的形象的一部分—将承担政务看作公民义务的市民。在总统就任的仪式中,华盛顿非常谨慎的确保仪式场面的规模和装饰俭朴的符合共和国的标准,而不会超过当时欧洲各国的王室。

  华盛顿的妻子玛莎对他当选了总统相当失望,她只希望和华盛顿在弗农山维持平静的生活。不过她还是承担起了第一夫人的职责,开放客厅并负责安排每周和达官显贵的晚宴,使晚宴能搭配的上总统的身分。
  政策

  乔治·华盛顿在华盛顿担任总统的初期,他只个别的与他的顾问会面,而到了1791年,则开始定期的和全体内阁与会。每当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主张应该建立全国性的信用机构并构成金融力量强大的国家时,托马斯·杰斐逊和詹姆士·麦迪逊总是反对他,而华盛顿必须时常调解两方的意见。最后往往是汉密尔顿在争论中获胜,而且华盛顿指责当时由杰斐逊和麦迪逊所支持的名为民主—共和主义社会的团体的危险性时,汉密尔顿则被拥立为联邦党的领导人。

  1791年,当国会通过增加蒸馏酒的货物税率时,引发了许多抗议行动。到了1794年,在华盛顿指示抗议者应该前往地方法院后,抗议活动却激化为大规模的暴动。于是在8月7日华盛顿向宾夕法尼亚州、维吉尼亚州和其他州请求颁布民兵法以征召民兵。在征召民兵后,他便直接带头前往暴动地区,使得他成为唯一一个亲自率领军队的美国总统。平乱中并没有战斗发生,但华盛顿坚强的表现直接展现了新政府的力量。这也是联邦宪法颁布以来,联邦政府首次动用军队以维持地方的秩序。

  在美国自从革命战争以来通常称为西北地界的地区,原本住在那里的印地安人仍常与白人爆发冲突,在西北印地安人战争中,印地安人战胜了白人,直到1794年的鹿寨战役中被白人击败为止。

  1793年,革命后的法国新政府派遣外交官埃德蒙·吉尼特(Edmond Genêt)至美国,吉尼特试着唆使美国舆论同情法国,以合力对抗大英帝国,法国政府更授权他向美国船只颁布捕押特许证,允许船只捕押与法国为敌的他国船只。吉尼特的作为迫使华盛顿要求法国政府把他撤回。

  1794年12月9日,在美国派出首席法官约翰·杰伊前往伦敦谈判后,美英两国签定了以他为名的杰伊条约,条约里试图划清自从革命战争到美国独立以来两国间一直拖延的问题,好增进两国间的关系。主张亲法国派的杰斐逊等人极力批评条约,但华盛顿和汉密尔顿则表示支持,之后国会也通过了条约的签定。条约规定英国必须撤离他们在五大湖的堡垒,这也对后来的1812年战争产生了影响。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利用他在联邦政府内的任命权,任命许多他的好友担任政府职位,因此由他领导的联邦党羽翼渐丰,稍后在1796年由联邦党推举的约翰·亚当斯也当选了总统。华盛顿自身相当反对这种党派政治,因此从不表态支持任何政党。尽管华盛顿较偏向支持汉密尔顿而不是杰斐逊派的政策,但他从没有这样公开表态过。因此可以说华盛顿在当时是没有党派立场的。

  尽管华盛顿相当不情愿,他还是被推选为第二任总统。不过华盛顿坚持拒绝了担任第三任总统,因此写下美国总统决不超过两届任期的不成文惯例。这个惯例一直到1940年才被罗斯福所打破,但在罗斯福死后这个惯例正式的被写进宪法第22号修正案里面。

  华盛顿在他的离职演说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富影响力的政治演说之一。在演说中他阐述了过份的党派偏见可能对国家造成的不良影响,他呼吁人们抛弃党派之争,团结起来为增进公众利益而努力。他并主张美国应该避免受到他国的干涉,因为美国应该只专注于美国人的利益。他建议与世界上其他国家保持友谊和贸易关系,并应该避免牵扯进欧洲的战争。他认为应该避免与某国家保持长期的同盟关系,并指出应该注意当时美法间的结盟。华盛顿的离职演说成为美国人对政治的准则,尤其对于之后的世代而言,每当发生关于美国的外交政策应该维持中立与否的争论时,华盛顿的演说便成为主张维持中立者最有力的引言,一直到1949年美国开始与其他国家结盟为止。

  在约翰·亚当斯的就职典礼上,据说华盛顿还和亚当斯耳语道:“现在我离职了,换你做总统了。让我们等著瞧谁比较喜欢这工作吧!”。华盛顿并拒绝离开总统办公室,直到副总统—托马斯·杰斐逊也到达,竖立了只有正副总统都到齐时才能让出总统职位的惯例。接着,华盛顿步出办公室,回复平民的身分了。

  去世后
  华盛顿死后,他昔日的革命战争伙伴,国会议员哈利·李对他的称赞相当着名:

  他是一个公民,他是战争中的第一人,也是和平时代的第一人,也是他的同胞们心目中的第一人。

  华盛顿为未来的美国树立了许多的先例,他选择和平的让出总统职位给约翰·亚当斯,这个总统不超过2任的先例被看作是华盛顿对美国最重要的影响。

  他也被许多人称为美国的国父,并被视为美国的创立者中最重要的一位,他也在全世界成为一个典型的仁慈建国者的形象。美国人谈到他时总是称他为美国的国父。他也在麦克·H·哈特(Michael H. Hart)所著的影响世界历史100位名人中排名26名,并被多数学者们视为美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一位总统。

  尽管华盛顿去世时获得了当时最高的军阶—三星的陆军中将,随着时光流逝,越来越多将军(从格兰特开始)获得了和他一样以及更高(四星以及五星)的位阶,潘兴甚至获得了六星的特级上将军衔(虽然他实际上从没佩带超过五星),这看起来就像华盛顿功绩不如他们一般。直到1976年国会通过法案,追封华盛顿为特级上将(General of the Armies),超过以往和未来的所有将军,并正式宣布这个位阶是美国最高的了。

  纪念
  华盛顿的肖像被刻在25美分硬币上
  罗斯摩尔山山壁上的华盛顿肖像石雕
  游客在华盛顿的雕像前摆姿势拍照留影,位置是曼哈顿下城,也是当初华盛顿首届总统任期就职典礼的地方在今天,华盛顿的脸庞和肖像通常被作为美国的国际象征标志之一,并也成为了旗帜和国玺的图像。或许最普遍的就是1美元的钞票和25美分硬币上他的肖像了,在1美元钞票上所用的华盛顿肖像是由吉伯特·斯图尔特所画的,这幅肖像同时也是早期美国艺术的重要作品。

  华盛顿和西奥多·罗斯福、托马斯·杰斐逊、亚伯拉罕·林肯等四位总统一起被卡尔文·柯立芝所选上,他们的脸庞被刻在拉什莫尔山的巨大石壁上,成为美国最知名的雕像群之一。

  美国的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则以华盛顿为名。华盛顿对于联邦政府哥伦比亚特区的建立有极大关联,也是他挑选了白宫的位置。因此后来建立了华盛顿纪念碑以纪念他,纪念碑也成了华盛顿特区最著名而显目的地标之一。华盛顿也在遗嘱中捐赠了一部分资金,以在当地建立一所大学,而这所大学后来便命名为乔治华盛顿大学也纪念他。

  紧邻太平洋的华盛顿州也成为美国唯一一个以总统为名的州。

  美国海军历年来的军舰也有三艘陆续以华盛顿为名。目前仍在服役的是一艘尼米兹级航空母舰—华盛顿号航空母舰。

  连接新泽西州和纽约市的桥梁也被命名为乔治华盛顿桥。另外,一种棕榈科属的树木学名也被取名为华盛顿葵。

首先要明确南北战争时解放黑奴的原因,并不是人权进步,而是南北方两种经济发展模式间不可调和的矛盾造成的。林肯解放黑奴也是为了联邦国家的统一,其实他根本不在乎黑奴有没有。华申顿时期,美国资本主义刚刚起步,南北方在黑奴问题上的矛盾并未显现,且作为资本原始积累的重要手段,黑奴有利于那时美国的发展,华盛顿支持还来不急呢,从头至尾,从华盛顿到林肯,黑人其实更不没被当人看过。不管在要解放黑奴还是支持保留黑奴的白人眼里,他们都不过是工具罢了

华盛顿的负面影响:
对于美国历史的研究,“建国之父”那一代几乎是长盛不衰的话题。不仅仅因为美国历史的相对短暂性,而且因为那一代所产生的伟大人物,数量上远远超过了其它任何的时代。而且他们为美国所奠基的政治基石,在后代看来,它的深谋远虑性,简直可以看成是“有如神助”一样的谜。 不过,渗透在美国新闻界和学术界中的“怀疑主义”,或者更严重一点“揭丑主义”(Muckracking)的精神,在最近的几年中,已经不断给这些200多年前的人物投下了诸多的阴影。托马斯•杰佛逊,《独立宣言》的作者,几成反面人物:他和女黑奴的情事以及他们所诞下的私生子,已经不仅仅是一个谣言,而是学术界的一个研究课题;促成了美国宪法顺利诞生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在科学家、政治家、外交家的名头之下,在历史频道的记录片中,又多了一个“花花公子”的衔头。 但是,惟有这个世代中最重要的人物,开国之父、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在200年摧枯拉朽的“揭丑”中,却几乎毫发未损。2004年的研究《不完美的上帝》试图考究华盛顿对于奴隶的罪恶,但是却在学术界中受到猛烈抨击。一个最简单的事实:华盛顿的遗书中解放了自己所有的奴隶,就足以摧毁这样的指控。华盛顿的圣坛无法摧毁,他是一个无法被玷污的神像。 为什么?历史作家约瑟夫•艾里斯(Joseph E Ellis)在2004年年底的新作《阁下:乔治•华盛顿传》(His Excellency: George Washington)与其说是在叙述华盛顿的生平,不如说,是在解剖华盛顿如何成为神圣的原因。 现实 艾里斯是研究美国早期历史的重要的作家,尤其是对建国之父一代的人物研究,已经炉火纯青。他的著作包括了《激情传奇:约翰•亚当斯的性格与遗产》、《美国斯芬克司:托马斯•杰佛逊的性格》和《建国兄弟:革命世代》,后两本书分别获得了美国两个最重要的著作奖:全美图书奖和普利策奖。艾里斯承认对于华盛顿的研究,他不可能做出太多超越前人的贡献,写这本书的目的,不过希望更好地了解华盛顿的性格,因此,他的书所建立的基础,就是最新发表的《华盛顿文件》,其中更多的,是华盛顿的个人文件:信件、公文、文书等等。如何理解华盛顿的性格?最基础的方法,自然是他行动的目的。艾里斯认为,华盛顿的几乎所有行动,都是基于实用主义的判断。 华盛顿的家族是佛吉尼亚殖民地一个中等的种植园主家庭,他少年从军,却得不到英国殖民者的认可,于是在许多年的时间里,他隐逸在自己的庄园里,几乎不问国事。青年华盛顿有一个梦中情人,他最好的朋友威廉•费尔伐克斯的妻子莎利,但是华盛顿却和一个他并不钟情的寡妇玛莎结了婚,并与之厮守终身。 “朋友妻不可欺”并不是华盛顿谨守的原则,事实上,他写过多封情书给莎利(尽管用词隐晦)。终极的原因,是因为玛莎是佛吉尼亚州最为富有的寡妇,与她结婚,他就成为了佛吉尼亚州最为巨大的种植园主。道德同样地也不是华盛顿遵循的原则。华盛顿参加革命的原因,并不是后世人所添加的自由、民主的召唤:而是一个非常实用的理由。华盛顿的庄园所生产的主要产品是烟草,按照当时的惯例,他把所有的产品都委托给他在英国的代理人出售,并且从代理人那里进口但是在殖民地稀缺的奢侈品。但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他发现了依赖于英国代理人的经济秩序,使整个殖民地,包括他自己的经济状况,严重地被英国所损害。革命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自己,进而言之,整个北美殖民地的经济利益。在独立战争开始的前期,华盛顿所统帅的大陆军频频败北,尤其是纽约的陷落,更加被华盛顿认为是个人军事生涯中的一个污点。因此,在整个战争期间,华盛顿都被重返纽约的冲动所占据,他不断地提出、修正和争论重返纽约的可能性。但是在当时的军事技术和大陆军的装备和人员的现实判断下,他却一再地按捺了这种冲动。在战争的形势发展到了在南方的佐治亚成为了决定战争成败的关键的时候,他放弃了纽约:“一旦华盛顿将他的注意力从纽约转移到了南方,他就从来没有再往回看。” 取得了独立之后,华盛顿回到弗农山庄,“在葡萄藤的无花果树下”,他已经准备放弃自己的政治生涯。他几次拒绝了制宪会议的邀请。但是当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詹姆士•麦迪逊将国家的现实摆在他的面前,也就是,这个国家需要一个统一的权威才能防止崩溃的时候,他妥协了;当整个政治层面的现实摆在他的面前,也就是统一了的13个殖民地,在一个“美利坚合众国”的虚名之下,只有一个“共和国君主”,也就是他这样的超权威的统摄之下才能防止分裂的时候,他勉强地接受了成为总统候选人的建议。 18世纪末,法国大革命爆发。在当时的美国人看来,法国人在独立战争期间帮助了美国人,并且也是在一个“自由”的旗帜下的革命,美国人应当毫无保留地支持。但是,华盛顿并不这么认为,脆弱的美国根本无力去参加一个欧洲国家之间的战争,法国大革命更是与美国利益无涉的一个事件,他拒绝了包括杰佛逊在内的支持法国的热情鼓吹者。外交中立是华盛顿所创立的为美国外交政策长达100多年的主要原则。 解放奴隶在后代看来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道德创举,但华盛顿也并不是在这样的道德驱动下解放奴隶的。在庄园的早期,他的生产完全依靠奴隶,因此他严格地监管着他的奴隶,并且从来就觉得使用奴隶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在后期,他的奴隶基本上都已经老去,不能形成有效的劳动力;而社会压力和人道原因(不拆散奴隶的家庭),他又不能卖出他的奴隶,可以说,奴隶已经变成他的经济负担而不是财富。解放奴隶虽然有着一种给自己的声后留下正面评价的原因,但经济原因是一个不可缺乏的分析理由。华盛顿从来就不是一个道德主义者、忠实的教徒(他从来不说“上帝”,而只是说“天意”,Providence)、浪漫主义者或者是理想主义者,甚至在他的个人交往中,他对所有的人和事都保持着敬而远之的态度。华盛顿一生的行动原则,都是在现实考虑的基础之上进行的:无论是个人事务还是国家事务。秩序 在他去世的时候,华盛顿是全美国最富有的人之一。但是,他并没有一个直系亲属继承他的遗产。他自己并没有孩子,玛莎的两个孩子,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都已经过世。但华盛顿的确有很多非直系的后代。他处理他的遗产的方式,是把他所有的财产,平分成了23份,给了这些后代。他的庄园,也分成了5份。“如果说遗嘱对奴隶问题处理是他对自由的看法的话,那么对于财产的均分,则是他对于机会平等的一种宣言。” 可以说,这是华盛顿现世的一种解读。行动的基础应当是现实主义,而在世界上生存,则需要秩序。无论是公共领域,还是私人领域。但是,这种秩序到底必须从什么地方来?与英国的作战,摧毁了英国人在北美所建立的秩序,新的秩序的基础是什么?艾里斯认为,不仅仅是现代人误解了华盛顿,就连当时的美国人都误解了华盛顿。他从来没有期望通过独立战争,去建立一种什么与以往的历史截然分割的新秩序。事实上,华盛顿从来都恪守历史和尊重它的正当性。华盛顿最初为世人所知,是他代表英国军队穿过俄亥俄河(当时那个地带是千里荒野)去和法国军队谈判。从那个时候起,他就知道了北美殖民地的前途在西部。但是西部是印第安人的地盘,怎么办?华盛顿在担任总统的期间,其中一个他自己非常热衷的事务,就是和印第安人谈判(他把大部分的其他工作,都交给了他的部下,在他看来,他自己不过是联邦权威的一种象征,作为一个共和国君主维护联邦的统一,而具体的工作就应当是具体负责的人去做。甚至当汉密尔顿的财政改革计划有可能完全流产的时候,他也没有插手介入。这是他对待政府事务的秩序观)。在给他的朋友的信中,他写道:“印第安人作为最先的占有者,享有那些土地的权利……把他们赶走……是对根本的自然法则和共和国引为自豪的公正的粗暴违犯。”因此,他承认印第安人对于西部领土的拥有权,他期望印第安人能够理解,美国人向西部发展的欲望是无法消解的,他所愿意看到的是双方通过谈判来解决:印第安人不要阻挡美国人开发西部,而美国人承认印第安人的主权。为了这个目的,他甚至挑选了一些印第安人部落首领,希望把他们培养成独立的印第安国家的领袖。但是,美国人的野蛮欲望使华盛顿的所有设想都落了空,他所担心的一切后来都变成了现实:美国人以血腥的方式西进,不要说印第安人没有建立独立主权的国家,甚至连他们的民族都已然不再存在。社会达尔文主义替代了华盛顿的苦心设想和他建立在尊重传统之上的秩序观。华盛顿在公共领域中的最后几年,和杰佛逊产生了强烈的冲撞。首先在对政府功能的解读之上,他们就是不可调和的。1794年,宾西法尼亚州的一群农民,反对国会对威士忌增收酒税,发动抗议。事件逐渐发酵,6000人在匹兹堡发动了叛乱。经过了谈判,华盛顿终于肯定这些叛乱者无法协调,于是决定自己带兵前去镇压。当然,这些叛乱者在军队到来之前就已经做鸟兽散,并没有演变成流血冲突。但是出兵镇压的举动吓坏了杰佛逊。他认为这些叛乱者的精神等同于1776年发动独立战争的精神:都是为了反抗掌握了暴力工具的政府的强权。杰佛逊认为,美国革命的精神,就在于创造了一个基于平等、自由和民主理念上的“思想”,如果是符合这种思想的举动,需要改变的,并不是那些叛乱者,而是政府,而是法律。但是华盛顿却认为,只要经过了正当的程序,比如选举、比如立法,那么就应当遵循。而如果有人要反抗大多数人的意志的话,那么通过暴力进行镇压,也并没有什么可耻的。尊重法律、尊重秩序,才是政府的职责。因此,他作为总统,就有必要要维护这样的一种秩序。但是华盛顿和杰佛逊有更加根本的冲突,更准确地说,是在政治哲学上的分歧(虽然华盛顿从来没有经过严格的教育)。杰佛逊认为,美国独立是一场真正的革命,是从灵魂上的:它创立了建立在“自由”基础上的人,政府不过是这些自由的人的自愿共同管理机构。在这场革命之后,所有的不平等、不自由、阶级、分别都应该被消灭。但是华盛顿却不这么认为:“他相信美国革命业已摧毁了君主制和英国的帝国统治,在这个意义上它的确是一场伟大的革命;但是他并不相信它也是一场社会革命,随之而来的是特权、阶层和他战前就已经享有的名望的消灭。”也就是说,他认为,美国独立战争所建立的国家,仍然应当是尊重战前的秩序的。 这个战前的秩序是什么?是英国光荣革命之后的一些原则:建立在个人自由选择、机会平等之上的不平等,阶级分别;是民主选举制度下的政治游戏;是贵族气派和事实平等共存的秩序。因此,虽然华盛顿反对加入法国革命的原因固然有为美国利益设想的原因,同样扮演重要角色的,是华盛顿对与法国大革命中所提出的彻底自由和彻底平等的乌托邦口号的深刻怀疑。华盛顿在战前是一个贵族,他参加革命的本身的目的,就不是为了推翻旧有的秩序。他承认旧有秩序存在的合理性;华盛顿所参与建立的是一个新的国家,他同样也承认新建立起来的秩序,包括法律、国会和政府的合理性。但是这些新建立的秩序并不是为了去推翻旧的秩序,而是在尊重传统的基础上去建立适应新的文化、新的形势和新的发展的秩序。后世 华盛顿去世之后,玛莎销毁了她和华盛顿之间的所有通信。没有人能够确切地知道她这个举动的原因是什么。历史学家猜测,可能是在他们的通信之中,有关于莎利的讨论:玛莎和华盛顿之间的关系可以用相敬如宾来形容,但绝对说不上幸福,因为华盛顿没有爱过玛莎。也没有知道玛莎的这个举动是否华盛顿的授意。不过可以肯定的一点是,玛莎这个做法,有维护华盛顿的声誉的目的。无论如何,人们都可以从私人信件中去寻找别人的丑陋或者丑闻:私人信件总是最公开的表白。华盛顿一生中的行为,都小心翼翼地在避免历史的审判,或者说,是后世对他的行为、思想的正确性的正面评价。 华盛顿被美国人认为伟大,并不仅仅是他在创造美国的历程中功不可没,而是他在使美国成为一个伟大的民主共和国的历程中,从来没有因为私人的欲望或冲动,而犯过错误。在遗嘱中解放奴隶,是华盛顿的一个极其高明的避免后世负面评价的行为。在他生存的年代里,奴隶制是被美国大多数州所认可的行为。从独立战争一开始,南方的种植园主就在恐惧独立战争可能带来奴隶制的终结。这种恐惧在制宪会议和后来的国会实践中成为一个症结。飘摇欲坠的早期联邦,如果终结奴隶制的话,只能意味着南方脱离联邦,而后是整个美国的解体。作为一个联邦的共同承认的权威,如果华盛顿在生前就解放奴隶的话,也就意味着对联邦对于奴隶制的否认,也就是促使联邦的解体。因此,他的现实主义促使他保留奴隶。但是,如果他一直保留奴隶的话,那么他难逃后代的审判。即便是奴隶制是当时的公认制度,但历史的车轮已经行进到了认识奴隶制是一种不道德制度的时代。华盛顿当然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于是,他用遗嘱解散的方式,一方面逃避分裂联邦的责任,一方面逃避后世道德审判。他同样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自己的羽毛。约克镇战役胜利(英国决定结束战争的战役)之后,关于美国成为一个怎样的政体的问题浮上了水面。由于当时的大陆议会的权威极小,导致了大陆军的给养、装备问题极其落后,军队对议会极其失望。于是,军队在私下里,已经开始筹划一场“黄袍加身”的政治剧。当时的英国国王乔治三世带着幸灾乐祸的心理评价说:“如果华盛顿拒绝成为国王的话,那么他就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人。” 华盛顿装作从来没有听过任何的谣言,召开了高级军官的军事会议。他精心设计了这样的一个场面:“他戴上了特地为会议定制的眼镜,说:‘先生们,你们应当能够允许我戴上我的眼睛,因为我不但在服务我的国家时华发丛生,而且迹近瞎去。’一些军官们开始啜泣,所有关于军事政变的想法在那一刻全部死去。” 就这样,华盛顿在全面宣布胜利之前,就辞去了军职,自我粉碎了使美国成为一个新的君主制国家的军事政变。回归到弗农山庄,华盛顿已经开始准备过平民生活。制宪会议也好,总统选举也好,都不是他想要介入的政治事件。他知道在政治的纷繁复杂之中,他有可能会失去他在独立战争中所建立的声誉,从而被后世打入各种各样的另册之中。只是他妥协于了当时的现实。担任总统对于华盛顿来说毋宁说是一种政治生涯,不如说是一种政治折磨。他一直在寻找退出的道路。在第一次任期即将结束的时候,他已经让麦迪逊写好了告别声明,不再参与选举,但是当时的共和国风雨飘摇,奴隶制、财政困难、外交困境、国家分裂等等的危机迫在眉睫,作为惟一能够维护联邦权威的人物,他只能选择留下。 1796年,华盛顿的《告别演说》发表。尽管有基于当时的国家形势的判断,但是华盛顿对于自己个人声明越来越受到威胁的可能性的容忍,已经到了极点。他被杰佛逊和其他一些人认为是“君主”,报纸上对他的攻击已经越来越盛,国会中对他的怀疑的声音也越来越强烈。尽管没有人敢于在公开场合上对他进行攻击(那无异于政治自杀,托马斯•潘恩在报上发表攻击他的文章之后,就被整个国家给晾在一旁),但是他已经感觉到了政治对于他个人声誉的扼杀。如果说《告别演说》给美国创造下了总统不得连任超过两次的政治原则的话,那么其根本的原因却完全与政治无关,而只是华盛顿对于自己声名的荫翳。 华盛顿并不是一个没有野心的人,从少年时代从军开始,他就已经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他玩英国政治的游戏希望上位,虽然没有成功,但是为他在佛吉尼亚的政治社区中获得了认可。他并没有经过太多的犹豫就接受了大陆军总司令的位置,因为他知道这个位置能够为他在历史中找到认可。他在战争结束之后就成立了一个小组,专门为他寻找他在独立战争中所写下的所有命令、文书等等,就是为了在美国历史中完整确立他自己的地位。他并没有掩饰自己要成为一个重要的人物、在历史上占据重要地位的野心。关键的问题是,他知道现世的权力与后世的审判之间的差别。他有比现世的权力野心更大的野心:“他了解自己非常清楚,以至于他可以可以克服自己的人性所带来的幻想。不像在他之前的恺撒、奥利佛•克伦威尔,在他之后的拿破伦、列宁……,他知道伟大的光荣来自于后世的裁判。如果你期望在后代的记忆中一直生存下去,你就必须有足够的自信把最后的审判留给后世。而他的确做到了。” 与其说华盛顿的这个圣坛是后世所无法打破的圣坛,不过说华盛顿自己精心地构造了这个无法打破的圣坛。 艾里斯在《建国兄弟》中说,以赛亚•柏林认为:豺狗和狐狸的区别在于,狐狸知道很多事情,但是豺狗只知道一件大事,并且一直去做。华盛顿就是一只豺狗。神化一个历史人物从来就不是美国人的作风,但是这是一个无需神化无法丑化的神话,在整个人类文明的历史中也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神化目的如果是为了个人欲望的话,那么圣坛最终还是会坍塌的。这是《阁下:乔治•华盛顿传》所要说明的一个历史经验。艾里斯在阐述自己的写作目的的时候,说:“(华盛顿)在我们的风景里,在我们的钱包里,但不在我们的心里”。的确,华盛顿所留下的诸多历史遗产,包括维护传统的秩序、尊重印第安人(以及自然法则)的原则、恐惧历史裁判的精神,都已经在美国的眼界中消失,或者说,在人类现世疯狂的拜金主义和行动主义中消失了。从书本身的叙述上来讲,《阁下:乔治•华盛顿传》的逻辑脉络非常清晰而有说服力。华盛顿的思想、行为和原则都有着一贯的逻辑,都从他个人的性格中展现出来。 但是可惜的是,艾里斯并没有延续他在前几基本著作中的一贯风格。这本书的脉络非常粗糙,而且缺乏细节。在《建国兄弟》中所展现的层层叠叠,环环相扣的历史逻辑并没有在这本书里面体现出来。读这本书的感觉像是在读华盛顿的年谱,有的只是一个一个的年度事件和华盛顿的所作所为,他的丰富的个人世界——他的语言、动作、场景并没有得到太多的笔墨,有的只是干巴的线条。 也许艾里斯太急于在这一本不到300页的书中全部说明白华盛顿的事情,反而把华盛顿的骨血给剔除了出去。但是缺少这样的骨血,我们所恰恰缺少这样的一些解剖式的工具:例如,华盛顿这样深刻的历史裁判思想,到底是从哪里来?他没有受到系统的教育,没有足够的政治学术基础,为什么可以认同那么复杂的宪法设计?不过,也许这些问题,也是艾里斯所无法解答的问题。历史的偶然性有时大的惊人:华盛顿拒绝“黄桥兵变”是他的性格必然性,但是如果历史上压根就没有华盛顿这个人,如何?军事方面:1776年,华盛顿率领军队前往纽约市,预期英军将发动攻势。拥有压倒性军力的英军於8月展开了攻势,而华盛顿所率领的撤退行动却相当笨拙,几乎全军覆没。他也在8月22日输掉了长岛战役(Battle of Long Island),不过得以撤退大多数的军队回到大陆。在接下来又输掉了几次战役,使得军队仓卒混乱的撤离了新泽西州,此时美国革命的未来岌岌可危。华盛顿的正规军一路吃败仗,而西部的牛仔和民兵组成的游击队确屡屡打败英军,从此西部牛仔在美国成了英雄的代名词,而华盛顿的正规军毫无颜面。
政治方面:
1779年,乔治华盛顿指示John Sullivan少将攻打Iroquois人民时说:(假如)将废物(指印第安人)放到所有定居点附近,…..那么整个国家将不仅仅是泛滥成灾,而是被摧毁了。 在屠杀灭绝印第安人过程中, 华盛顿还指示他的将军说:在所有印第安人居留地被有效摧毁前不要听取任何和平的建议”。在1783年,华盛顿在把印第安人和狼的相互比较中他这种反印第安人情绪遗漏无疑:“两者都是掠食的野兽,仅仅在形状上不同”,他说。
华盛顿的灭绝政策在他的部队 又一次击败了印第安人以后得以实施。 军士们从Iroquois人的死尸上剥皮,“从臀部往下剥皮,这样可以可以制作出高的或可以并腿而长的长统靴来。”在那场袭击后辛存
的印第安人将美国地一总统改名为“小城摧毁者”。大概30个Senca人的城镇中有28个在一个5年时间内被摧毁
最重要的是在于黑人的人权上他的罪过最大,从那建国以后黑人的人权都一直以来都没有真正得到肯定,这是他在历史上的最大的负面影响。

华盛顿的负面影响:
对于美国历史的研究,“建国之父”那一代几乎是长盛不衰的话题。不仅仅因为美国历史的相对短暂性,而且因为那一代所产生的伟大人物,数量上远远超过了其它任何的时代。而且他们为美国所奠基的政治基石,在后代看来,它的深谋远虑性,简直可以看成是“有如神助”一样的谜。 不过,渗透在美国新闻界和学术界中的“怀疑主义”,或者更严重一点“揭丑主义”(Muckracking)的精神,在最近的几年中,已经不断给这些200多年前的人物投下了诸多的阴影。托马斯•杰佛逊,《独立宣言》的作者,几成反面人物:他和女黑奴的情事以及他们所诞下的私生子,已经不仅仅是一个谣言,而是学术界的一个研究课题;促成了美国宪法顺利诞生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在科学家、政治家、外交家的名头之下,在历史频道的记录片中,又多了一个“花花公子”的衔头。 但是,惟有这个世代中最重要的人物,开国之父、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在200年摧枯拉朽的“揭丑”中,却几乎毫发未损。2004年的研究《不完美的上帝》试图考究华盛顿对于奴隶的罪恶,但是却在学术界中受到猛烈抨击。一个最简单的事实:华盛顿的遗书中解放了自己所有的奴隶,就足以摧毁这样的指控。华盛顿的圣坛无法摧毁,他是一个无法被玷污的神像。 为什么?历史作家约瑟夫•艾里斯(Joseph E Ellis)在2004年年底的新作《阁下:乔治•华盛顿传》(His Excellency: George Washington)与其说是在叙述华盛顿的生平,不如说,是在解剖华盛顿如何成为神圣的原因。 现实 艾里斯是研究美国早期历史的重要的作家,尤其是对建国之父一代的人物研究,已经炉火纯青。他的著作包括了《激情传奇:约翰•亚当斯的性格与遗产》、《美国斯芬克司:托马斯•杰佛逊的性格》和《建国兄弟:革命世代》,后两本书分别获得了美国两个最重要的著作奖:全美图书奖和普利策奖。艾里斯承认对于华盛顿的研究,他不可能做出太多超越前人的贡献,写这本书的目的,不过希望更好地了解华盛顿的性格,因此,他的书所建立的基础,就是最新发表的《华盛顿文件》,其中更多的,是华盛顿的个人文件:信件、公文、文书等等。如何理解华盛顿的性格?最基础的方法,自然是他行动的目的。艾里斯认为,华盛顿的几乎所有行动,都是基于实用主义的判断。 华盛顿的家族是佛吉尼亚殖民地一个中等的种植园主家庭,他少年从军,却得不到英国殖民者的认可,于是在许多年的时间里,他隐逸在自己的庄园里,几乎不问国事。青年华盛顿有一个梦中情人,他最好的朋友威廉•费尔伐克斯的妻子莎利,但是华盛顿却和一个他并不钟情的寡妇玛莎结了婚,并与之厮守终身。 “朋友妻不可欺”并不是华盛顿谨守的原则,事实上,他写过多封情书给莎利(尽管用词隐晦)。终极的原因,是因为玛莎是佛吉尼亚州最为富有的寡妇,与她结婚,他就成为了佛吉尼亚州最为巨大的种植园主。道德同样地也不是华盛顿遵循的原则。华盛顿参加革命的原因,并不是后世人所添加的自由、民主的召唤:而是一个非常实用的理由。华盛顿的庄园所生产的主要产品是烟草,按照当时的惯例,他把所有的产品都委托给他在英国的代理人出售,并且从代理人那里进口但是在殖民地稀缺的奢侈品。但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他发现了依赖于英国代理人的经济秩序,使整个殖民地,包括他自己的经济状况,严重地被英国所损害。革命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自己,进而言之,整个北美殖民地的经济利益。在独立战争开始的前期,华盛顿所统帅的大陆军频频败北,尤其是纽约的陷落,更加被华盛顿认为是个人军事生涯中的一个污点。因此,在整个战争期间,华盛顿都被重返纽约的冲动所占据,他不断地提出、修正和争论重返纽约的可能性。但是在当时的军事技术和大陆军的装备和人员的现实判断下,他却一再地按捺了这种冲动。在战争的形势发展到了在南方的佐治亚成为了决定战争成败的关键的时候,他放弃了纽约:“一旦华盛顿将他的注意力从纽约转移到了南方,他就从来没有再往回看。” 取得了独立之后,华盛顿回到弗农山庄,“在葡萄藤的无花果树下”,他已经准备放弃自己的政治生涯。他几次拒绝了制宪会议的邀请。但是当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詹姆士•麦迪逊将国家的现实摆在他的面前,也就是,这个国家需要一个统一的权威才能防止崩溃的时候,他妥协了;当整个政治层面的现实摆在他的面前,也就是统一了的13个殖民地,在一个“美利坚合众国”的虚名之下,只有一个“共和国君主”,也就是他这样的超权威的统摄之下才能防止分裂的时候,他勉强地接受了成为总统候选人的建议。 18世纪末,法国大革命爆发。在当时的美国人看来,法国人在独立战争期间帮助了美国人,并且也是在一个“自由”的旗帜下的革命,美国人应当毫无保留地支持。但是,华盛顿并不这么认为,脆弱的美国根本无力去参加一个欧洲国家之间的战争,法国大革命更是与美国利益无涉的一个事件,他拒绝了包括杰佛逊在内的支持法国的热情鼓吹者。外交中立是华盛顿所创立的为美国外交政策长达100多年的主要原则。 解放奴隶在后代看来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道德创举,但华盛顿也并不是在这样的道德驱动下解放奴隶的。在庄园的早期,他的生产完全依靠奴隶,因此他严格地监管着他的奴隶,并且从来就觉得使用奴隶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在后期,他的奴隶基本上都已经老去,不能形成有效的劳动力;而社会压力和人道原因(不拆散奴隶的家庭),他又不能卖出他的奴隶,可以说,奴隶已经变成他的经济负担而不是财富。解放奴隶虽然有着一种给自己的声后留下正面评价的原因,但经济原因是一个不可缺乏的分析理由。华盛顿从来就不是一个道德主义者、忠实的教徒(他从来不说“上帝”,而只是说“天意”,Providence)、浪漫主义者或者是理想主义者,甚至在他的个人交往中,他对所有的人和事都保持着敬而远之的态度。华盛顿一生的行动原则,都是在现实考虑的基础之上进行的:无论是个人事务还是国家事务。秩序 在他去世的时候,华盛顿是全美国最富有的人之一。但是,他并没有一个直系亲属继承他的遗产。他自己并没有孩子,玛莎的两个孩子,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都已经过世。但华盛顿的确有很多非直系的后代。他处理他的遗产的方式,是把他所有的财产,平分成了23份,给了这些后代。他的庄园,也分成了5份。“如果说遗嘱对奴隶问题处理是他对自由的看法的话,那么对于财产的均分,则是他对于机会平等的一种宣言。” 可以说,这是华盛顿现世的一种解读。行动的基础应当是现实主义,而在世界上生存,则需要秩序。无论是公共领域,还是私人领域。但是,这种秩序到底必须从什么地方来?与英国的作战,摧毁了英国人在北美所建立的秩序,新的秩序的基础是什么?艾里斯认为,不仅仅是现代人误解了华盛顿,就连当时的美国人都误解了华盛顿。他从来没有期望通过独立战争,去建立一种什么与以往的历史截然分割的新秩序。事实上,华盛顿从来都恪守历史和尊重它的正当性。华盛顿最初为世人所知,是他代表英国军队穿过俄亥俄河(当时那个地带是千里荒野)去和法国军队谈判。从那个时候起,他就知道了北美殖民地的前途在西部。但是西部是印第安人的地盘,怎么办?华盛顿在担任总统的期间,其中一个他自己非常热衷的事务,就是和印第安人谈判(他把大部分的其他工作,都交给了他的部下,在他看来,他自己不过是联邦权威的一种象征,作为一个共和国君主维护联邦的统一,而具体的工作就应当是具体负责的人去做。甚至当汉密尔顿的财政改革计划有可能完全流产的时候,他也没有插手介入。这是他对待政府事务的秩序观)。在给他的朋友的信中,他写道:“印第安人作为最先的占有者,享有那些土地的权利……把他们赶走……是对根本的自然法则和共和国引为自豪的公正的粗暴违犯。”因此,他承认印第安人对于西部领土的拥有权,他期望印第安人能够理解,美国人向西部发展的欲望是无法消解的,他所愿意看到的是双方通过谈判来解决:印第安人不要阻挡美国人开发西部,而美国人承认印第安人的主权。为了这个目的,他甚至挑选了一些印第安人部落首领,希望把他们培养成独立的印第安国家的领袖。但是,美国人的野蛮欲望使华盛顿的所有设想都落了空,他所担心的一切后来都变成了现实:美国人以血腥的方式西进,不要说印第安人没有建立独立主权的国家,甚至连他们的民族都已然不再存在。社会达尔文主义替代了华盛顿的苦心设想和他建立在尊重传统之上的秩序观。华盛顿在公共领域中的最后几年,和杰佛逊产生了强烈的冲撞。首先在对政府功能的解读之上,他们就是不可调和的。1794年,宾西法尼亚州的一群农民,反对国会对威士忌增收酒税,发动抗议。事件逐渐发酵,6000人在匹兹堡发动了叛乱。经过了谈判,华盛顿终于肯定这些叛乱者无法协调,于是决定自己带兵前去镇压。当然,这些叛乱者在军队到来之前就已经做鸟兽散,并没有演变成流血冲突。但是出兵镇压的举动吓坏了杰佛逊。他认为这些叛乱者的精神等同于1776年发动独立战争的精神:都是为了反抗掌握了暴力工具的政府的强权。杰佛逊认为,美国革命的精神,就在于创造了一个基于平等、自由和民主理念上的“思想”,如果是符合这种思想的举动,需要改变的,并不是那些叛乱者,而是政府,而是法律。但是华盛顿却认为,只要经过了正当的程序,比如选举、比如立法,那么就应当遵循。而如果有人要反抗大多数人的意志的话,那么通过暴力进行镇压,也并没有什么可耻的。尊重法律、尊重秩序,才是政府的职责。因此,他作为总统,就有必要要维护这样的一种秩序。但是华盛顿和杰佛逊有更加根本的冲突,更准确地说,是在政治哲学上的分歧(虽然华盛顿从来没有经过严格的教育)。杰佛逊认为,美国独立是一场真正的革命,是从灵魂上的:它创立了建立在“自由”基础上的人,政府不过是这些自由的人的自愿共同管理机构。在这场革命之后,所有的不平等、不自由、阶级、分别都应该被消灭。但是华盛顿却不这么认为:“他相信美国革命业已摧毁了君主制和英国的帝国统治,在这个意义上它的确是一场伟大的革命;但是他并不相信它也是一场社会革命,随之而来的是特权、阶层和他战前就已经享有的名望的消灭。”也就是说,他认为,美国独立战争所建立的国家,仍然应当是尊重战前的秩序的。 这个战前的秩序是什么?是英国光荣革命之后的一些原则:建立在个人自由选择、机会平等之上的不平等,阶级分别;是民主选举制度下的政治游戏;是贵族气派和事实平等共存的秩序。因此,虽然华盛顿反对加入法国革命的原因固然有为美国利益设想的原因,同样扮演重要角色的,是华盛顿对与法国大革命中所提出的彻底自由和彻底平等的乌托邦口号的深刻怀疑。华盛顿在战前是一个贵族,他参加革命的本身的目的,就不是为了推翻旧有的秩序。他承认旧有秩序存在的合理性;华盛顿所参与建立的是一个新的国家,他同样也承认新建立起来的秩序,包括法律、国会和政府的合理性。但是这些新建立的秩序并不是为了去推翻旧的秩序,而是在尊重传统的基础上去建立适应新的文化、新的形势和新的发展的秩序。后世 华盛顿去世之后,玛莎销毁了她和华盛顿之间的所有通信。没有人能够确切地知道她这个举动的原因是什么。历史学家猜测,可能是在他们的通信之中,有关于莎利的讨论:玛莎和华盛顿之间的关系可以用相敬如宾来形容,但绝对说不上幸福,因为华盛顿没有爱过玛莎。也没有知道玛莎的这个举动是否华盛顿的授意。不过可以肯定的一点是,玛莎这个做法,有维护华盛顿的声誉的目的。无论如何,人们都可以从私人信件中去寻找别人的丑陋或者丑闻:私人信件总是最公开的表白。华盛顿一生中的行为,都小心翼翼地在避免历史的审判,或者说,是后世对他的行为、思想的正确性的正面评价。 华盛顿被美国人认为伟大,并不仅仅是他在创造美国的历程中功不可没,而是他在使美国成为一个伟大的民主共和国的历程中,从来没有因为私人的欲望或冲动,而犯过错误。在遗嘱中解放奴隶,是华盛顿的一个极其高明的避免后世负面评价的行为。在他生存的年代里,奴隶制是被美国大多数州所认可的行为。从独立战争一开始,南方的种植园主就在恐惧独立战争可能带来奴隶制的终结。这种恐惧在制宪会议和后来的国会实践中成为一个症结。飘摇欲坠的早期联邦,如果终结奴隶制的话,只能意味着南方脱离联邦,而后是整个美国的解体。作为一个联邦的共同承认的权威,如果华盛顿在生前就解放奴隶的话,也就意味着对联邦对于奴隶制的否认,也就是促使联邦的解体。因此,他的现实主义促使他保留奴隶。但是,如果他一直保留奴隶的话,那么他难逃后代的审判。即便是奴隶制是当时的公认制度,但历史的车轮已经行进到了认识奴隶制是一种不道德制度的时代。华盛顿当然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于是,他用遗嘱解散的方式,一方面逃避分裂联邦的责任,一方面逃避后世道德审判。他同样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自己的羽毛。约克镇战役胜利(英国决定结束战争的战役)之后,关于美国成为一个怎样的政体的问题浮上了水面。由于当时的大陆议会的权威极小,导致了大陆军的给养、装备问题极其落后,军队对议会极其失望。于是,军队在私下里,已经开始筹划一场“黄袍加身”的政治剧。当时的英国国王乔治三世带着幸灾乐祸的心理评价说:“如果华盛顿拒绝成为国王的话,那么他就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人。” 华盛顿装作从来没有听过任何的谣言,召开了高级军官的军事会议。他精心设计了这样的一个场面:“他戴上了特地为会议定制的眼镜,说:‘先生们,你们应当能够允许我戴上我的眼睛,因为我不但在服务我的国家时华发丛生,而且迹近瞎去。’一些军官们开始啜泣,所有关于军事政变的想法在那一刻全部死去。” 就这样,华盛顿在全面宣布胜利之前,就辞去了军职,自我粉碎了使美国成为一个新的君主制国家的军事政变。回归到弗农山庄,华盛顿已经开始准备过平民生活。制宪会议也好,总统选举也好,都不是他想要介入的政治事件。他知道在政治的纷繁复杂之中,他有可能会失去他在独立战争中所建立的声誉,从而被后世打入各种各样的另册之中。只是他妥协于了当时的现实。担任总统对于华盛顿来说毋宁说是一种政治生涯,不如说是一种政治折磨。他一直在寻找退出的道路。在第一次任期即将结束的时候,他已经让麦迪逊写好了告别声明,不再参与选举,但是当时的共和国风雨飘摇,奴隶制、财政困难、外交困境、国家分裂等等的危机迫在眉睫,作为惟一能够维护联邦权威的人物,他只能选择留下。 1796年,华盛顿的《告别演说》发表。尽管有基于当时的国家形势的判断,但是华盛顿对于自己个人声明越来越受到威胁的可能性的容忍,已经到了极点。他被杰佛逊和其他一些人认为是“君主”,报纸上对他的攻击已经越来越盛,国会中对他的怀疑的声音也越来越强烈。尽管没有人敢于在公开场合上对他进行攻击(那无异于政治自杀,托马斯•潘恩在报上发表攻击他的文章之后,就被整个国家给晾在一旁),但是他已经感觉到了政治对于他个人声誉的扼杀。如果说《告别演说》给美国创造下了总统不得连任超过两次的政治原则的话,那么其根本的原因却完全与政治无关,而只是华盛顿对于自己声名的荫翳。 华盛顿并不是一个没有野心的人,从少年时代从军开始,他就已经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他玩英国政治的游戏希望上位,虽然没有成功,但是为他在佛吉尼亚的政治社区中获得了认可。他并没有经过太多的犹豫就接受了大陆军总司令的位置,因为他知道这个位置能够为他在历史中找到认可。他在战争结束之后就成立了一个小组,专门为他寻找他在独立战争中所写下的所有命令、文书等等,就是为了在美国历史中完整确立他自己的地位。他并没有掩饰自己要成为一个重要的人物、在历史上占据重要地位的野心。关键的问题是,他知道现世的权力与后世的审判之间的差别。他有比现世的权力野心更大的野心:“他了解自己非常清楚,以至于他可以可以克服自己的人性所带来的幻想。不像在他之前的恺撒、奥利佛•克伦威尔,在他之后的拿破伦、列宁……,他知道伟大的光荣来自于后世的裁判。如果你期望在后代的记忆中一直生存下去,你就必须有足够的自信把最后的审判留给后世。而他的确做到了。” 与其说华盛顿的这个圣坛是后世所无法打破的圣坛,不过说华盛顿自己精心地构造了这个无法打破的圣坛。 艾里斯在《建国兄弟》中说,以赛亚•柏林认为:豺狗和狐狸的区别在于,狐狸知道很多事情,但是豺狗只知道一件大事,并且一直去做。华盛顿就是一只豺狗。神化一个历史人物从来就不是美国人的作风,但是这是一个无需神化无法丑化的神话,在整个人类文明的历史中也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神化目的如果是为了个人欲望的话,那么圣坛最终还是会坍塌的。这是《阁下:乔治•华盛顿传》所要说明的一个历史经验。艾里斯在阐述自己的写作目的的时候,说:“(华盛顿)在我们的风景里,在我们的钱包里,但不在我们的心里”。的确,华盛顿所留下的诸多历史遗产,包括维护传统的秩序、尊重印第安人(以及自然法则)的原则、恐惧历史裁判的精神,都已经在美国的眼界中消失,或者说,在人类现世疯狂的拜金主义和行动主义中消失了。从书本身的叙述上来讲,《阁下:乔治•华盛顿传》的逻辑脉络非常清晰而有说服力。华盛顿的思想、行为和原则都有着一贯的逻辑,都从他个人的性格中展现出来。 但是可惜的是,艾里斯并没有延续他在前几基本著作中的一贯风格。这本书的脉络非常粗糙,而且缺乏细节。在《建国兄弟》中所展现的层层叠叠,环环相扣的历史逻辑并没有在这本书里面体现出来。读这本书的感觉像是在读华盛顿的年谱,有的只是一个一个的年度事件和华盛顿的所作所为,他的丰富的个人世界——他的语言、动作、场景并没有得到太多的笔墨,有的只是干巴的线条。 也许艾里斯太急于在这一本不到300页的书中全部说明白华盛顿的事情,反而把华盛顿的骨血给剔除了出去。但是缺少这样的骨血,我们所恰恰缺少这样的一些解剖式的工具:例如,华盛顿这样深刻的历史裁判思想,到底是从哪里来?他没有受到系统的教育,没有足够的政治学术基础,为什么可以认同那么复杂的宪法设计?不过,也许这些问题,也是艾里斯所无法解答的问题。历史的偶然性有时大的惊人:华盛顿拒绝“黄桥兵变”是他的性格必然性,但是如果历史上压根就没有华盛顿这个人,如何?

华盛顿的负面影响:
对于美国历史的研究,“建国之父”那一代几乎是长盛不衰的话题。不仅仅因为美国历史的相对短暂性,而且因为那一代所产生的伟大人物,数量上远远超过了其它任何的时代。而且他们为美国所奠基的政治基石,在后代看来,它的深谋远虑性,简直可以看成是“有如神助”一样的谜。 不过,渗透在美国新闻界和学术界中的“怀疑主义”,或者更严重一点“揭丑主义”(Muckracking)的精神,在最近的几年中,已经不断给这些200多年前的人物投下了诸多的阴影。托马斯•杰佛逊,《独立宣言》的作者,几成反面人物:他和女黑奴的情事以及他们所诞下的私生子,已经不仅仅是一个谣言,而是学术界的一个研究课题;促成了美国宪法顺利诞生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在科学家、政治家、外交家的名头之下,在历史频道的记录片中,又多了一个“花花公子”的衔头。 但是,惟有这个世代中最重要的人物,开国之父、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在200年摧枯拉朽的“揭丑”中,却几乎毫发未损。2004年的研究《不完美的上帝》试图考究华盛顿对于奴隶的罪恶,但是却在学术界中受到猛烈抨击。一个最简单的事实:华盛顿的遗书中解放了自己所有的奴隶,就足以摧毁这样的指控。华盛顿的圣坛无法摧毁,他是一个无法被玷污的神像。 为什么?历史作家约瑟夫•艾里斯(Joseph E Ellis)在2004年年底的新作《阁下:乔治•华盛顿传》(His Excellency: George Washington)与其说是在叙述华盛顿的生平,不如说,是在解剖华盛顿如何成为神圣的原因。 现实 艾里斯是研究美国早期历史的重要的作家,尤其是对建国之父一代的人物研究,已经炉火纯青。他的著作包括了《激情传奇:约翰•亚当斯的性格与遗产》、《美国斯芬克司:托马斯•杰佛逊的性格》和《建国兄弟:革命世代》,后两本书分别获得了美国两个最重要的著作奖:全美图书奖和普利策奖。艾里斯承认对于华盛顿的研究,他不可能做出太多超越前人的贡献,写这本书的目的,不过希望更好地了解华盛顿的性格,因此,他的书所建立的基础,就是最新发表的《华盛顿文件》,其中更多的,是华盛顿的个人文件:信件、公文、文书等等。如何理解华盛顿的性格?最基础的方法,自然是他行动的目的。艾里斯认为,华盛顿的几乎所有行动,都是基于实用主义的判断。 华盛顿的家族是佛吉尼亚殖民地一个中等的种植园主家庭,他少年从军,却得不到英国殖民者的认可,于是在许多年的时间里,他隐逸在自己的庄园里,几乎不问国事。青年华盛顿有一个梦中情人,他最好的朋友威廉•费尔伐克斯的妻子莎利,但是华盛顿却和一个他并不钟情的寡妇玛莎结了婚,并与之厮守终身。 “朋友妻不可欺”并不是华盛顿谨守的原则,事实上,他写过多封情书给莎利(尽管用词隐晦)。终极的原因,是因为玛莎是佛吉尼亚州最为富有的寡妇,与她结婚,他就成为了佛吉尼亚州最为巨大的种植园主。道德同样地也不是华盛顿遵循的原则。华盛顿参加革命的原因,并不是后世人所添加的自由、民主的召唤:而是一个非常实用的理由。华盛顿的庄园所生产的主要产品是烟草,按照当时的惯例,他把所有的产品都委托给他在英国的代理人出售,并且从代理人那里进口但是在殖民地稀缺的奢侈品。但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他发现了依赖于英国代理人的经济秩序,使整个殖民地,包括他自己的经济状况,严重地被英国所损害。革命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自己,进而言之,整个北美殖民地的经济利益。在独立战争开始的前期,华盛顿所统帅的大陆军频频败北,尤其是纽约的陷落,更加被华盛顿认为是个人军事生涯中的一个污点。因此,在整个战争期间,华盛顿都被重返纽约的冲动所占据,他不断地提出、修正和争论重返纽约的可能性。但是在当时的军事技术和大陆军的装备和人员的现实判断下,他却一再地按捺了这种冲动。在战争的形势发展到了在南方的佐治亚成为了决定战争成败的关键的时候,他放弃了纽约:“一旦华盛顿将他的注意力从纽约转移到了南方,他就从来没有再往回看。” 取得了独立之后,华盛顿回到弗农山庄,“在葡萄藤的无花果树下”,他已经准备放弃自己的政治生涯。他几次拒绝了制宪会议的邀请。但是当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詹姆士•麦迪逊将国家的现实摆在他的面前,也就是,这个国家需要一个统一的权威才能防止崩溃的时候,他妥协了;当整个政治层面的现实摆在他的面前,也就是统一了的13个殖民地,在一个“美利坚合众国”的虚名之下,只有一个“共和国君主”,也就是他这样的超权威的统摄之下才能防止分裂的时候,他勉强地接受了成为总统候选人的建议。 18世纪末,法国大革命爆发。在当时的美国人看来,法国人在独立战争期间帮助了美国人,并且也是在一个“自由”的旗帜下的革命,美国人应当毫无保留地支持。但是,华盛顿并不这么认为,脆弱的美国根本无力去参加一个欧洲国家之间的战争,法国大革命更是与美国利益无涉的一个事件,他拒绝了包括杰佛逊在内的支持法国的热情鼓吹者。外交中立是华盛顿所创立的为美国外交政策长达100多年的主要原则。 解放奴隶在后代看来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道德创举,但华盛顿也并不是在这样的道德驱动下解放奴隶的。在庄园的早期,他的生产完全依靠奴隶,因此他严格地监管着他的奴隶,并且从来就觉得使用奴隶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在后期,他的奴隶基本上都已经老去,不能形成有效的劳动力;而社会压力和人道原因(不拆散奴隶的家庭),他又不能卖出他的奴隶,可以说,奴隶已经变成他的经济负担而不是财富。解放奴隶虽然有着一种给自己的声后留下正面评价的原因,但经济原因是一个不可缺乏的分析理由。华盛顿从来就不是一个道德主义者、忠实的教徒(他从来不说“上帝”,而只是说“天意”,Providence)、浪漫主义者或者是理想主义者,甚至在他的个人交往中,他对所有的人和事都保持着敬而远之的态度。华盛顿一生的行动原则,都是在现实考虑的基础之上进行的:无论是个人事务还是国家事务。秩序 在他去世的时候,华盛顿是全美国最富有的人之一。但是,他并没有一个直系亲属继承他的遗产。他自己并没有孩子,玛莎的两个孩子,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都已经过世。但华盛顿的确有很多非直系的后代。他处理他的遗产的方式,是把他所有的财产,平分成了23份,给了这些后代。他的庄园,也分成了5份。“如果说遗嘱对奴隶问题处理是他对自由的看法的话,那么对于财产的均分,则是他对于机会平等的一种宣言。” 可以说,这是华盛顿现世的一种解读。行动的基础应当是现实主义,而在世界上生存,则需要秩序。无论是公共领域,还是私人领域。但是,这种秩序到底必须从什么地方来?与英国的作战,摧毁了英国人在北美所建立的秩序,新的秩序的基础是什么?艾里斯认为,不仅仅是现代人误解了华盛顿,就连当时的美国人都误解了华盛顿。他从来没有期望通过独立战争,去建立一种什么与以往的历史截然分割的新秩序。事实上,华盛顿从来都恪守历史和尊重它的正当性。华盛顿最初为世人所知,是他代表英国军队穿过俄亥俄河(当时那个地带是千里荒野)去和法国军队谈判。从那个时候起,他就知道了北美殖民地的前途在西部。但是西部是印第安人的地盘,怎么办?华盛顿在担任总统的期间,其中一个他自己非常热衷的事务,就是和印第安人谈判(他把大部分的其他工作,都交给了他的部下,在他看来,他自己不过是联邦权威的一种象征,作为一个共和国君主维护联邦的统一,而具体的工作就应当是具体负责的人去做。甚至当汉密尔顿的财政改革计划有可能完全流产的时候,他也没有插手介入。这是他对待政府事务的秩序观)。在给他的朋友的信中,他写道:“印第安人作为最先的占有者,享有那些土地的权利……把他们赶走……是对根本的自然法则和共和国引为自豪的公正的粗暴违犯。”因此,他承认印第安人对于西部领土的拥有权,他期望印第安人能够理解,美国人向西部发展的欲望是无法消解的,他所愿意看到的是双方通过谈判来解决:印第安人不要阻挡美国人开发西部,而美国人承认印第安人的主权。为了这个目的,他甚至挑选了一些印第安人部落首领,希望把他们培养成独立的印第安国家的领袖。但是,美国人的野蛮欲望使华盛顿的所有设想都落了空,他所担心的一切后来都变成了现实:美国人以血腥的方式西进,不要说印第安人没有建立独立主权的国家,甚至连他们的民族都已然不再存在。社会达尔文主义替代了华盛顿的苦心设想和他建立在尊重传统之上的秩序观。华盛顿在公共领域中的最后几年,和杰佛逊产生了强烈的冲撞。首先在对政府功能的解读之上,他们就是不可调和的。1794年,宾西法尼亚州的一群农民,反对国会对威士忌增收酒税,发动抗议。事件逐渐发酵,6000人在匹兹堡发动了叛乱。经过了谈判,华盛顿终于肯定这些叛乱者无法协调,于是决定自己带兵前去镇压。当然,这些叛乱者在军队到来之前就已经做鸟兽散,并没有演变成流血冲突。但是出兵镇压的举动吓坏了杰佛逊。他认为这些叛乱者的精神等同于1776年发动独立战争的精神:都是为了反抗掌握了暴力工具的政府的强权。杰佛逊认为,美国革命的精神,就在于创造了一个基于平等、自由和民主理念上的“思想”,如果是符合这种思想的举动,需要改变的,并不是那些叛乱者,而是政府,而是法律。但是华盛顿却认为,只要经过了正当的程序,比如选举、比如立法,那么就应当遵循。而如果有人要反抗大多数人的意志的话,那么通过暴力进行镇压,也并没有什么可耻的。尊重法律、尊重秩序,才是政府的职责。因此,他作为总统,就有必要要维护这样的一种秩序。但是华盛顿和杰佛逊有更加根本的冲突,更准确地说,是在政治哲学上的分歧(虽然华盛顿从来没有经过严格的教育)。杰佛逊认为,美国独立是一场真正的革命,是从灵魂上的:它创立了建立在“自由”基础上的人,政府不过是这些自由的人的自愿共同管理机构。在这场革命之后,所有的不平等、不自由、阶级、分别都应该被消灭。但是华盛顿却不这么认为:“他相信美国革命业已摧毁了君主制和英国的帝国统治,在这个意义上它的确是一场伟大的革命;但是他并不相信它也是一场社会革命,随之而来的是特权、阶层和他战前就已经享有的名望的消灭。”也就是说,他认为,美国独立战争所建立的国家,仍然应当是尊重战前的秩序的。 这个战前的秩序是什么?是英国光荣革命之后的一些原则:建立在个人自由选择、机会平等之上的不平等,阶级分别;是民主选举制度下的政治游戏;是贵族气派和事实平等共存的秩序。因此,虽然华盛顿反对加入法国革命的原因固然有为美国利益设想的原因,同样扮演重要角色的,是华盛顿对与法国大革命中所提出的彻底自由和彻底平等的乌托邦口号的深刻怀疑。华盛顿在战前是一个贵族,他参加革命的本身的目的,就不是为了推翻旧有的秩序。他承认旧有秩序存在的合理性;华盛顿所参与建立的是一个新的国家,他同样也承认新建立起来的秩序,包括法律、国会和政府的合理性。但是这些新建立的秩序并不是为了去推翻旧的秩序,而是在尊重传统的基础上去建立适应新的文化、新的形势和新的发展的秩序。后世 华盛顿去世之后,玛莎销毁了她和华盛顿之间的所有通信。没有人能够确切地知道她这个举动的原因是什么。历史学家猜测,可能是在他们的通信之中,有关于莎利的讨论:玛莎和华盛顿之间的关系可以用相敬如宾来形容,但绝对说不上幸福,因为华盛顿没有爱过玛莎。也没有知道玛莎的这个举动是否华盛顿的授意。不过可以肯定的一点是,玛莎这个做法,有维护华盛顿的声誉的目的。无论如何,人们都可以从私人信件中去寻找别人的丑陋或者丑闻:私人信件总是最公开的表白。华盛顿一生中的行为,都小心翼翼地在避免历史的审判,或者说,是后世对他的行为、思想的正确性的正面评价。 华盛顿被美国人认为伟大,并不仅仅是他在创造美国的历程中功不可没,而是他在使美国成为一个伟大的民主共和国的历程中,从来没有因为私人的欲望或冲动,而犯过错误。在遗嘱中解放奴隶,是华盛顿的一个极其高明的避免后世负面评价的行为。在他生存的年代里,奴隶制是被美国大多数州所认可的行为。从独立战争一开始,南方的种植园主就在恐惧独立战争可能带来奴隶制的终结。这种恐惧在制宪会议和后来的国会实践中成为一个症结。飘摇欲坠的早期联邦,如果终结奴隶制的话,只能意味着南方脱离联邦,而后是整个美国的解体。作为一个联邦的共同承认的权威,如果华盛顿在生前就解放奴隶的话,也就意味着对联邦对于奴隶制的否认,也就是促使联邦的解体。因此,他的现实主义促使他保留奴隶。但是,如果他一直保留奴隶的话,那么他难逃后代的审判。即便是奴隶制是当时的公认制度,但历史的车轮已经行进到了认识奴隶制是一种不道德制度的时代。华盛顿当然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于是,他用遗嘱解散的方式,一方面逃避分裂联邦的责任,一方面逃避后世道德审判。他同样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自己的羽毛。约克镇战役胜利(英国决定结束战争的战役)之后,关于美国成为一个怎样的政体的问题浮上了水面。由于当时的大陆议会的权威极小,导致了大陆军的给养、装备问题极其落后,军队对议会极其失望。于是,军队在私下里,已经开始筹划一场“黄袍加身”的政治剧。当时的英国国王乔治三世带着幸灾乐祸的心理评价说:“如果华盛顿拒绝成为国王的话,那么他就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人。” 华盛顿装作从来没有听过任何的谣言,召开了高级军官的军事会议。他精心设计了这样的一个场面:“他戴上了特地为会议定制的眼镜,说:‘先生们,你们应当能够允许我戴上我的眼睛,因为我不但在服务我的国家时华发丛生,而且迹近瞎去。’一些军官们开始啜泣,所有关于军事政变的想法在那一刻全部死去。” 就这样,华盛顿在全面宣布胜利之前,就辞去了军职,自我粉碎了使美国成为一个新的君主制国家的军事政变。回归到弗农山庄,华盛顿已经开始准备过平民生活。制宪会议也好,总统选举也好,都不是他想要介入的政治事件。他知道在政治的纷繁复杂之中,他有可能会失去他在独立战争中所建立的声誉,从而被后世打入各种各样的另册之中。只是他妥协于了当时的现实。担任总统对于华盛顿来说毋宁说是一种政治生涯,不如说是一种政治折磨。他一直在寻找退出的道路。在第一次任期即将结束的时候,他已经让麦迪逊写好了告别声明,不再参与选举,但是当时的共和国风雨飘摇,奴隶制、财政困难、外交困境、国家分裂等等的危机迫在眉睫,作为惟一能够维护联邦权威的人物,他只能选择留下。 1796年,华盛顿的《告别演说》发表。尽管有基于当时的国家形势的判断,但是华盛顿对于自己个人声明越来越受到威胁的可能性的容忍,已经到了极点。他被杰佛逊和其他一些人认为是“君主”,报纸上对他的攻击已经越来越盛,国会中对他的怀疑的声音也越来越强烈。尽管没有人敢于在公开场合上对他进行攻击(那无异于政治自杀,托马斯•潘恩在报上发表攻击他的文章之后,就被整个国家给晾在一旁),但是他已经感觉到了政治对于他个人声誉的扼杀。如果说《告别演说》给美国创造下了总统不得连任超过两次的政治原则的话,那么其根本的原因却完全与政治无关,而只是华盛顿对于自己声名的荫翳。 华盛顿并不是一个没有野心的人,从少年时代从军开始,他就已经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他玩英国政治的游戏希望上位,虽然没有成功,但是为他在佛吉尼亚的政治社区中获得了认可。他并没有经过太多的犹豫就接受了大陆军总司令的位置,因为他知道这个位置能够为他在历史中找到认可。他在战争结束之后就成立了一个小组,专门为他寻找他在独立战争中所写下的所有命令、文书等等,就是为了在美国历史中完整确立他自己的地位。他并没有掩饰自己要成为一个重要的人物、在历史上占据重要地位的野心。关键的问题是,他知道现世的权力与后世的审判之间的差别。他有比现世的权力野心更大的野心:“他了解自己非常清楚,以至于他可以可以克服自己的人性所带来的幻想。不像在他之前的恺撒、奥利佛•克伦威尔,在他之后的拿破伦、列宁……,他知道伟大的光荣来自于后世的裁判。如果你期望在后代的记忆中一直生存下去,你就必须有足够的自信把最后的审判留给后世。而他的确做到了。” 与其说华盛顿的这个圣坛是后世所无法打破的圣坛,不过说华盛顿自己精心地构造了这个无法打破的圣坛。 艾里斯在《建国兄弟》中说,以赛亚•柏林认为:豺狗和狐狸的区别在于,狐狸知道很多事情,但是豺狗只知道一件大事,并且一直去做。华盛顿就是一只豺狗。神化一个历史人物从来就不是美国人的作风,但是这是一个无需神化无法丑化的神话,在整个人类文明的历史中也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神化目的如果是为了个人欲望的话,那么圣坛最终还是会坍塌的。这是《阁下:乔治•华盛顿传》所要说明的一个历史经验。艾里斯在阐述自己的写作目的的时候,说:“(华盛顿)在我们的风景里,在我们的钱包里,但不在我们的心里”。的确,华盛顿所留下的诸多历史遗产,包括维护传统的秩序、尊重印第安人(以及自然法则)的原则、恐惧历史裁判的精神,都已经在美国的眼界中消失,或者说,在人类现世疯狂的拜金主义和行动主义中消失了。从书本身的叙述上来讲,《阁下:乔治•华盛顿传》的逻辑脉络非常清晰而有说服力。华盛顿的思想、行为和原则都有着一贯的逻辑,都从他个人的性格中展现出来。 但是可惜的是,艾里斯并没有延续他在前几基本著作中的一贯风格。这本书的脉络非常粗糙,而且缺乏细节。在《建国兄弟》中所展现的层层叠叠,环环相扣的历史逻辑并没有在这本书里面体现出来。读这本书的感觉像是在读华盛顿的年谱,有的只是一个一个的年度事件和华盛顿的所作所为,他的丰富的个人世界——他的语言、动作、场景并没有得到太多的笔墨,有的只是干巴的线条。 也许艾里斯太急于在这一本不到300页的书中全部说明白华盛顿的事情,反而把华盛顿的骨血给剔除了出去。但是缺少这样的骨血,我们所恰恰缺少这样的一些解剖式的工具:例如,华盛顿这样深刻的历史裁判思想,到底是从哪里来?他没有受到系统的教育,没有足够的政治学术基础,为什么可以认同那么复杂的宪法设计?不过,也许这些问题,也是艾里斯所无法解答的问题。历史的偶然性有时大的惊人:华盛顿拒绝“黄桥兵变”是他的性格必然性,但是如果历史上压根就没有华盛顿这个人,如何?
乔治·华盛顿总统曾经蓄奴,这一事实曾经千方百计被政府所掩盖。2008年,美国费城总统府遗址上将建起乔治·华盛顿总统的9位黑奴的纪念馆,这将是美国历史上第一座由政府出资纪念具体的黑人奴隶的纪念馆。

此前,美国教科书中没有这段历史,有关部门也曾试图抹杀这段历史,我们关注骗局,但我们更关注的是:骗局是如何失效的。

“7月3日,美国独立纪念日前夕,我将带着9个黑人儿童,穿过第6大街和市场大街,走到自由之钟跟前。孩子们将在那里朗读祭词……”美国费城黑人律师迈克尔·考德说。一直以来,为国父讳,教科书把9个黑奴从历史中抹去,“今天,我们要为9人做葬礼,解放他们深埋地下的灵魂。今天,我们纪念它为黑人独立日。”

国家的阴谋2002年,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突然宣布迁移自由之钟,新旧地点同在美国独立公园里,相距不足200米。起初迈克尔不以为意。一次偶然的机会,当他查阅法律档案时,才得知新地点是华盛顿总统府遗址所在。“我生在费城,长在费城,竟然从来不知道华盛顿在这儿有过总统府。”迈克尔开始了自己的调查,从“律师才能获得的档案”里他发现,华盛顿在总统府蓄奴。“我是美国知识分子,读过费城最好的小学、中学、大学,从来没有人告诉我这些!”

而另一位公共知识分子爱德华·劳勒也发现,搬迁自由之钟,新旧地点却这么近……这件事不那么简单。爱德华力穷史料,画出了总统府的地图:正门往南,依次是主屋→厨房→盥洗房→奴隶屋。研究发现,搬迁过来的自由之钟将可能是为了罩住奴隶屋遗址。“这将从本质上擦除奴隶屋的历史记忆。”爱德华说。

“公知”的愤怒

爱德华·劳勒和迈克尔·考德是促使美国政府挖掘并公布华盛顿蓄奴秘闻的两个最重要人物。作为公共知识分子,爱德华拥有3个重要武器:翔实的史料、用媒体说话、说得你忘不了。他的著作一一发表在费城影响极大的周刊《宾夕法尼亚杂志-历史和传记》上。他还多次给国家公园管理处的主管玛莉·博玛写信说:市场大街和第6大街的总统蓄奴屋必须被公之于众。

公民的愤怒

爱德华·劳勒的“文雅”之举如泥牛入海,而迈克尔·考德的方式却相当奏效。与爱德华相比,后者带着美国式“公民的愤怒”。迈克尔·考德召集“欧美奴隶贸易受害者后代”,组建请愿组织“为祖先雪耻联合会”(简称ATAC)。

他曾在当地广播台发表演说:“乔治·华盛顿拥有316个黑人,他们都是奴隶……”他用相同的语气写了一封信,让AT-AC成员各作一份拷贝,各成员再让自己亲朋好友各作一份拷贝,然后向美国联邦政府寄出,迈克尔称其为“写信运动。“今天,还有人不愿意接受事实,他们为华盛顿极力辩护,说他至少是一个善良的奴隶主。对,没有史料证明他曾殴打、强奸他的奴隶,但他曾多次贩卖他的奴隶,他只考虑获利,从不会过问:新的奴隶主会不会殴打黑奴,强奸黑奴?总之,和其他奴隶主一样,乔治·华盛顿只当黑奴是物品。他曾将弗伦山庄奴隶的牙齿敲下来,换自己口中的坏牙。”

“这些都算了,但是国家向我们隐瞒历史,这是我最为愤怒的。”迈克尔说,“人们都知道,乔治·华盛顿是美国国父,但我要人们知道,国父也不能凌驾在历史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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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的负面影响:
对于美国历史的研究,“建国之父”那一代几乎是长盛不衰的话题。不仅仅因为美国历史的相对短暂性,而且因为那一代所产生的伟大人物,数量上远远超过了其它任何的时代。而且他们为美国所奠基的政治基石,在后代看来,它的深谋远虑性,简直可以看成是“有如神助”一样的谜。 不过,渗透在美国新闻界和学术界中的“怀疑主义”,或者更严重一点“揭丑主义”(Muckracking)的精神,在最近的几年中,已经不断给这些200多年前的人物投下了诸多的阴影。托马斯•杰佛逊,《独立宣言》的作者,几成反面人物:他和女黑奴的情事以及他们所诞下的私生子,已经不仅仅是一个谣言,而是学术界的一个研究课题;促成了美国宪法顺利诞生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在科学家、政治家、外交家的名头之下,在历史频道的记录片中,又多了一个“花花公子”的衔头。 但是,惟有这个世代中最重要的人物,开国之父、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在200年摧枯拉朽的“揭丑”中,却几乎毫发未损。2004年的研究《不完美的上帝》试图考究华盛顿对于奴隶的罪恶,但是却在学术界中受到猛烈抨击。一个最简单的事实:华盛顿的遗书中解放了自己所有的奴隶,就足以摧毁这样的指控。华盛顿的圣坛无法摧毁,他是一个无法被玷污的神像。 为什么?历史作家约瑟夫•艾里斯(Joseph E Ellis)在2004年年底的新作《阁下:乔治•华盛顿传》(His Excellency: George Washington)与其说是在叙述华盛顿的生平,不如说,是在解剖华盛顿如何成为神圣的原因。 现实 艾里斯是研究美国早期历史的重要的作家,尤其是对建国之父一代的人物研究,已经炉火纯青。他的著作包括了《激情传奇:约翰•亚当斯的性格与遗产》、《美国斯芬克司:托马斯•杰佛逊的性格》和《建国兄弟:革命世代》,后两本书分别获得了美国两个最重要的著作奖:全美图书奖和普利策奖。艾里斯承认对于华盛顿的研究,他不可能做出太多超越前人的贡献,写这本书的目的,不过希望更好地了解华盛顿的性格,因此,他的书所建立的基础,就是最新发表的《华盛顿文件》,其中更多的,是华盛顿的个人文件:信件、公文、文书等等。如何理解华盛顿的性格?最基础的方法,自然是他行动的目的。艾里斯认为,华盛顿的几乎所有行动,都是基于实用主义的判断。 华盛顿的家族是佛吉尼亚殖民地一个中等的种植园主家庭,他少年从军,却得不到英国殖民者的认可,于是在许多年的时间里,他隐逸在自己的庄园里,几乎不问国事。青年华盛顿有一个梦中情人,他最好的朋友威廉•费尔伐克斯的妻子莎利,但是华盛顿却和一个他并不钟情的寡妇玛莎结了婚,并与之厮守终身。 “朋友妻不可欺”并不是华盛顿谨守的原则,事实上,他写过多封情书给莎利(尽管用词隐晦)。终极的原因,是因为玛莎是佛吉尼亚州最为富有的寡妇,与她结婚,他就成为了佛吉尼亚州最为巨大的种植园主。道德同样地也不是华盛顿遵循的原则。华盛顿参加革命的原因,并不是后世人所添加的自由、民主的召唤:而是一个非常实用的理由。华盛顿的庄园所生产的主要产品是烟草,按照当时的惯例,他把所有的产品都委托给他在英国的代理人出售,并且从代理人那里进口但是在殖民地稀缺的奢侈品。但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他发现了依赖于英国代理人的经济秩序,使整个殖民地,包括他自己的经济状况,严重地被英国所损害。革命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自己,进而言之,整个北美殖民地的经济利益。在独立战争开始的前期,华盛顿所统帅的大陆军频频败北,尤其是纽约的陷落,更加被华盛顿认为是个人军事生涯中的一个污点。因此,在整个战争期间,华盛顿都被重返纽约的冲动所占据,他不断地提出、修正和争论重返纽约的可能性。但是在当时的军事技术和大陆军的装备和人员的现实判断下,他却一再地按捺了这种冲动。在战争的形势发展到了在南方的佐治亚成为了决定战争成败的关键的时候,他放弃了纽约:“一旦华盛顿将他的注意力从纽约转移到了南方,他就从来没有再往回看。” 取得了独立之后,华盛顿回到弗农山庄,“在葡萄藤的无花果树下”,他已经准备放弃自己的政治生涯。他几次拒绝了制宪会议的邀请。但是当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詹姆士•麦迪逊将国家的现实摆在他的面前,也就是,这个国家需要一个统一的权威才能防止崩溃的时候,他妥协了;当整个政治层面的现实摆在他的面前,也就是统一了的13个殖民地,在一个“美利坚合众国”的虚名之下,只有一个“共和国君主”,也就是他这样的超权威的统摄之下才能防止分裂的时候,他勉强地接受了成为总统候选人的建议。 18世纪末,法国大革命爆发。在当时的美国人看来,法国人在独立战争期间帮助了美国人,并且也是在一个“自由”的旗帜下的革命,美国人应当毫无保留地支持。但是,华盛顿并不这么认为,脆弱的美国根本无力去参加一个欧洲国家之间的战争,法国大革命更是与美国利益无涉的一个事件,他拒绝了包括杰佛逊在内的支持法国的热情鼓吹者。外交中立是华盛顿所创立的为美国外交政策长达100多年的主要原则。 解放奴隶在后代看来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道德创举,但华盛顿也并不是在这样的道德驱动下解放奴隶的。

乔治·华盛顿总统曾经蓄奴,这一事实曾经千方百计被政府所掩盖。2008年,美国费城总统府遗址上将建起乔治·华盛顿总统的9位黑奴的纪念馆,这将是美国历史上第一座由政府出资纪念具体的黑人奴隶的纪念馆。

此前,美国教科书中没有这段历史,有关部门也曾试图抹杀这段历史,我们关注骗局,但我们更关注的是:骗局是如何失效的。

“7月3日,美国独立纪念日前夕,我将带着9个黑人儿童,穿过第6大街和市场大街,走到自由之钟跟前。孩子们将在那里朗读祭词……”美国费城黑人律师迈克尔·考德说。一直以来,为国父讳,教科书把9个黑奴从历史中抹去,“今天,我们要为9人做葬礼,解放他们深埋地下的灵魂。今天,我们纪念它为黑人独立日。”

国家的阴谋2002年,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突然宣布迁移自由之钟,新旧地点同在美国独立公园里,相距不足200米。起初迈克尔不以为意。一次偶然的机会,当他查阅法律档案时,才得知新地点是华盛顿总统府遗址所在。“我生在费城,长在费城,竟然从来不知道华盛顿在这儿有过总统府。”迈克尔开始了自己的调查,从“律师才能获得的档案”里他发现,华盛顿在总统府蓄奴。“我是美国知识分子,读过费城最好的小学、中学、大学,从来没有人告诉我这些!”

而另一位公共知识分子爱德华·劳勒也发现,搬迁自由之钟,新旧地点却这么近……这件事不那么简单。爱德华力穷史料,画出了总统府的地图:正门往南,依次是主屋→厨房→盥洗房→奴隶屋。研究发现,搬迁过来的自由之钟将可能是为了罩住奴隶屋遗址。“这将从本质上擦除奴隶屋的历史记忆。”爱德华说。

“公知”的愤怒

爱德华·劳勒和迈克尔·考德是促使美国政府挖掘并公布华盛顿蓄奴秘闻的两个最重要人物。作为公共知识分子,爱德华拥有3个重要武器:翔实的史料、用媒体说话、说得你忘不了。他的著作一一发表在费城影响极大的周刊《宾夕法尼亚杂志-历史和传记》上。他还多次给国家公园管理处的主管玛莉·博玛写信说:市场大街和第6大街的总统蓄奴屋必须被公之于众。

公民的愤怒

爱德华·劳勒的“文雅”之举如泥牛入海,而迈克尔·考德的方式却相当奏效。与爱德华相比,后者带着美国式“公民的愤怒”。迈克尔·考德召集“欧美奴隶贸易受害者后代”,组建请愿组织“为祖先雪耻联合会”(简称ATAC)。

他曾在当地广播台发表演说:“乔治·华盛顿拥有316个黑人,他们都是奴隶……”他用相同的语气写了一封信,让AT-AC成员各作一份拷贝,各成员再让自己亲朋好友各作一份拷贝,然后向美国联邦政府寄出,迈克尔称其为“写信运动。“今天,还有人不愿意接受事实,他们为华盛顿极力辩护,说他至少是一个善良的奴隶主。对,没有史料证明他曾殴打、强奸他的奴隶,但他曾多次贩卖他的奴隶,他只考虑获利,从不会过问:新的奴隶主会不会殴打黑奴,强奸黑奴?总之,和其他奴隶主一样,乔治·华盛顿只当黑奴是物品。他曾将弗伦山庄奴隶的牙齿敲下来,换自己口中的坏牙。”

“这些都算了,但是国家向我们隐瞒历史,这是我最为愤怒的。”迈克尔说,“人们都知道,乔治·华盛顿是美国国父,但我要人们知道,国父也不能凌驾在历史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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